传媒云学苑
医考在线
返回列表

资讯内容

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作者:集团审计中心   来源:集团审计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33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结果利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高内部审计整改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现结合我市内部审计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是各部门、各单位在依法行政或依法经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升绩效、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措,也是真正发挥内部审计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作用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应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内部审计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健全机制、明确职责,确保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一)推进建立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可结合自身实际,组成由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干部人事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针对内部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历史遗留和其他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完善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具体意见,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加以解决,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防止重复发生。
    
(二)明确内部审计整改职责。结合内设机构或所属单位工作职能,明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职责。一是与审计发现问题直接相关的责任机构或所属单位负责对问题的纠正和整改;二是财务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中涉及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中涉及干部人事管理的事项进行处理;五是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三)健全内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强化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报告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相应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被审计机构或所属单位在及时报送整改报告的同时也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注明原因及限期整改计划等。
    
(四)加强内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加强对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评价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对经核实未及时整改,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报送的整改情况失实的、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的,内部审计机构可将其提交协调小组联合督办,必要时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被审计机构或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保障内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专题部署,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查源头、查原因、查后果、追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确保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内部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的被审计机构或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应切实负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研究内部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按期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堵塞管理漏洞;积极配合内部审计机构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
    
(三)强化内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和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内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是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是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内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可在单位内部适当的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医考在线